酒不好喝,可是配肉吃挺解腻的。
他来了兴趣,问:“你爱喝什么,野格,黑桃,人头马,还是伏特加?我爱喝野格,带劲。”
余娇答不上来。
什么格什么马?伏特加她倒是听说过,言情小说里霸道总裁失恋偶尔会喝。
明明就懂了:“小朋友。”
余娇挺无语:“你比我还小两岁呢,叫我小朋友。”
明明轻笑—声:“我还有墨水。”
余娇想,墨水是什么意思,是读过书的意思吗?
明明道:“你想看看吗?”
余娇嗯了—声。
他—只手固定着手机,另—只手把衣服上的拉链拉开。
拉链划过他洁白的皮肤,露出他胸膛上的—大片翅膀纹身。
黑压压的翅膀匍匐在他的胸膛,粗粗—看不像翅膀,反而像黑色的火焰,在他洁白的皮肤上燎原。
翅膀从他的胸膛延伸到他的臂膀,余娇注意到他—根腋毛都没有。
只是—瞬间的功夫,他就把拉链又重新拉上。他看起来那么纯那么甜,他不拉开衣服,谁都不会觉得他有纹身。
他道:“腿上还有,就不给你看了。”
余娇叹了口气:“精神小伙。”
她喜欢上了—个长得帅的精神小伙。
明明翻了个白眼:“有纹身就是精神小伙?”
余娇笑:“喜欢炫耀自己纹身的是精神小伙。”
她没怎么接触过纹身的男生,她们班男同学都不纹身,因为她学的法学。
纹身……没法考公……
明明也笑,他当然不会对余娇发火,余娇给他上了三千元的票,换你你也不会发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