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正让她死心的,是七七这个名字。
他们新婚那年,程以芊曾有过一个孩子,只是后来没保住。
孩子是七月份怀上的,她取名七七。
可他却给刘思绵的狗取了一样的名字。
蛇窟里,程以芊缩在角落,白嫩的肌肤上满是血痕。
身体上的疼痛早已麻痹。
她忽然产生一个念头,或许这场失败的婚姻该结束了。
还有十天就是她28岁生日了。
既然如此,那她就在当天提出离婚。
就当是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。
既然他想要自由,那她就满足他。
2
次日,秦瑾川没有出现,来的是他身边的李特助。
李特助打开玻璃将浑身是血的程以芊拉了上来,小心翼翼道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