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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遇安的妻子患上了失忆症。
每次犯病,她都会忘记和陈遇安有关的人和事,短则几天,长则数月,但无论多久,她的一颗心始终未变。
可这一次,却发生了变故。
她不仅爱上了别人,还绑了他们四岁的儿子逼他离婚。
林见薇将离婚协议书推到他面前。
身后儿子被吊在半空,身下的铁笼里关着一群饿狼,正仰着头呲牙流口水。
每一分钟下降一米。
现在只剩下三米的距离。
她的眼神冷漠疏离,女王般的压迫感在无声蔓延,就连周围的空气都凝滞了几分。
“你还有三分钟,尽快把离婚协议书签了,以免伤了你的儿子。”
陈遇安浑身发颤,喉咙像是被一只无形大手掐住,一个字都说不出来。
这是她第三次要求离婚。
第一次,她递出了离婚协议书,他权当她是犯病失忆没计较。
第二次,她命人将他狠揍了一顿,高跟鞋踩在他的脸上,眼神陌生又毒辣:“乖乖签字,别敬酒不吃吃罚酒。”